安省地产监管理事会(RECO),宣布自7月1日起实行新规例。代表卖方的地产经纪公司必须保留收到的所有offer副本(出价合同)一年或以上,无论是成交还是没成交的offer,包括在谈判过程中收到的所有修改offer(CounterOffer) 在内都必须保留,以便当有买家要求RECO核实时,经纪公司可以提供证明。
这个新规是基于安省议会通过的对《安省地产经纪法》补充的BILL55号法案作出。新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所有的Offer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有买家的签名
卖方经纪必须只有在收到带有买方签名的书面offer后,才能对其他潜在买家宣布收到了一个Offer。
卖方经纪必须保留所收到的Offer副本或书面记录一年,以备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