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是每个人去世后必须由家人替逝者申报最后的税务。加拿大对于离世后的征税方式是:逝者的所有资产等同于以去世当天的市场价格出售,资本增值部分的50%必须计入逝者当年收入来缴税,由家人申报并代为缴纳。特别是夫妻双方都去世后,子女需要替父母缴纳最后一次税款,包括父母名下的投资物业、基金投资、商业投资等。那么,子女又如何有现金缴纳这部分的税款呢?因此建议大家都应该提前进行遗产规划,解决身后税款的资金来源。
大家请看以下案例。
M夫妇 (先生35岁, 太太30岁)移民加拿大:
- 购买了一套自住房100万,同时100万购买了一套投资房产
- 非注册投资包括股票,以及债券共投资20万
- 每年投入1万到RRSP(注册退休储蓄计划),一共存入30万
- 一共投入5万到TFSA (免税储蓄账户)
- 创业建立了一间公司,投入20万
- 现金5万
假设M夫妇都逝世后,所有资产都有所增值:
- 自住房增值至200万
- 投资房增值至200万
- 非注册投资增值至60万
- RRSP投资增值至70万
- TFSA 增值至20万
- 公司市值150万
- 拥有现金20万
那么,M夫妇都离世后,孩子需要花费多少钱用于身后支出呢?
总收入: | $ 165.59 |
应交税费: | $ 95.23 |
遗产认证费: | $ 9.49 |
身后支出: | $ 104.72 |
从以上计算得出,M夫妇孩子在父母都离世后,竟然需要缴纳超过百万才能继承遗产,而且还没加上律师费用以及会计师的费用。那么过百万的费用孩子是否能一次性就拿出来呢?
如果M夫妇有购买保险,那孩子就完全不必担心税费问题了。保险赔偿金不但为逝者最后走得有尊严走得体面提供了物质保证,还可以为逝去的人所涉及的各种资产税项做出有效的解决和安排。特别是对于高资产的企业人士,企业资产增值所面临的增值税是相当沉重的,如果没有免税的保险资金做为保障,人走后家人们在缴交税款上会出现非常大的麻烦和问题。
很多人都在为自己、为家人努力地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更美好的生活,但是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如果忽略了人生最后阶段的税务安排就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所以,如果您还没有考虑或作出适当的家庭理财安排,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理财顾问替您规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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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住房免税不需要计算到最终税中。
2投资房卖出时产生的是增值收入, 所以按照capital gain的50% inclusion rate计算。
3股票和债券卖出时产生的是增值收入而不是按照分红或者利息收入计算, 所以按照capital gain的50% inclusion rate计算。
4TFSA免税储蓄账户里的所有增值都是免税的。
5RRSP中所存的钱都没有纳过税, 所以在取出时将会全部计入个人收入中。
6在2018年, 每人可以豁免$848252.00由符合资格的小型公司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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