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产经纪转发了其他经纪的房源,被卖家投诉到地产局,地产局经过调查后发现,该经纪在某网站一共发放了1,500个同类的房源,一个虚假的房源广告应被判罚$500, 该经纪总共会被判罚75万。
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很多新移民并不了解,多伦多的地产经纪的房源是共享的,并不是那家公司的房源多,那家公司的房源少,区别在于经济是否熟悉该地区,是否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例如许多经纪连最基本的MLS准则都不甚了了,以至于犯规都不自知,更遑论保护客人。
那么多伦多MLS准则有哪些最基本,最常见的条列需要经纪,客人了解呢?
1. 可不可以刊登其他经纪的房源?
如果在MLS上已经注明可以转载,而且得到别的经纪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登别的经纪的房源。
2.作为买方经纪可不可以直接预约业主?
所有预约必须通过卖方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