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7.1日起实施,房产买家无惧被骗OFFER

2015年6月5日
安省地产监管理事会(RECO),宣布自7月1日起实行新规例。代表卖方的地产经纪公司必须保留收到的所有offer副本(出价合同)一年或以上,无论是成交还是没成交的offer,包括在谈判过程中收到的所有修改offer(CounterOffer) 在内都必须保留,以便当有买家要求RECO核实时,经纪公司可以提供证明。

这个新规是基于安省议会通过的对《安省地产经纪法》补充的BILL55号法案作出。新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所有的Offer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有买家的签名

卖方经纪必须只有在收到带有买方签名的书面offer后,才能对其他潜在买家宣布收到了一个Offer。

卖方经纪必须保留所收到的Offer副本或书面记录一年,以备核实。

由于地产市场火爆,经常发生抢房大战。按照以前的规例,卖方经纪只需透露一共收到多少offer就行了,没有要求卖方经纪必须保持记录证明他没有撒谎。某些无良经纪就利用这一漏洞谎称收到了数个Offer,以骗取买家竞投高价。虽然是少数,但此现象确实存在。

从7月1日以后,卖方经纪公司必须保留详细记录或offer副本一年,买家有权在一年内要求安省地产监管理事会RECO去核实卖方收到的所有的offer的真实性,RECO会根据记录联络其它参与竞价的买方经纪公司或竞价方本人核实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