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买房,租房需要哪些费用?

2009年4月22日
一, 买房
1. 经纪费用:一般由卖方支付, 买方从开始的咨询,看房到后来的做合同,谈判,无论看房数量多少,合同数量多少以及谈判过程繁简,买方均无需支付经纪任何费用。
2. 定金:一般是房价的5%。在合同生效的当天, 以银行本票,或银行证明的支票支付给卖方经纪公司的信托户口,任何人不得挪用(包括卖方), 如果合同中规定的验房没通过或贷款没有办成,该笔款项原封不动退回买方,但不计利息。通常需2周左右的时间退回支票, 现行法律规定,定金不可以现金支付。
3. 如果成交确定,定金将作为房款的一部分结算。
4. 房款:在交房之日交付,实践中,会提前一天交给己方律师。交房日通常在签订合同的2个月以后,最快的2个星期,最慢的半年。
5. 房屋贷款:不需要支付银行或贷款经纪任何费用。现行利息5.25%左右,每贷款1000元,以25年还清计:每月供款5.96元。
6. 律师费用:300-500元不等。